没有约定劳动报酬,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在实际的劳动用工场景中,有时会出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有一套明确的处理流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就劳动报酬问题重新进行协商。这是最为直接和优先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坐下来,根据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市场行情等因素,重新确定一个合理的劳动报酬数额。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既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用工秩序。
如果双方无法就劳动报酬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看是否存在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的合同。如果有集体合同,且集体合同中对劳动报酬有相关规定,那么就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要是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中未规定劳动报酬的,此时实行同工同酬原则。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自己的工资。
如果以上情况都不适用,即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就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可能会出台一些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等方面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为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的情况提供了一系列的解决办法,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