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政官司打赢但赔偿请求未获支持时,当事人仍有多种途径可维护自身权益。可通过上诉、申请再审等方式进一步争取赔偿,也可收集新证据重新主张。
当行政官司打赢但赔偿请求未获支持时,当事人不必过于焦虑,可采取以下措施。要仔细审查法院判决书,明确赔偿不被支持的具体理由。如果是法律适用错误或证据认定有误,可考虑提起上诉。上诉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上诉期内(一般判决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1、上诉的准备工作
要整理好相关证据,补充可能遗漏的对赔偿有利的证据。同时,撰写清晰、有针对性的上诉状,指出原审判决中关于赔偿部分的不合理之处。
2、申请再审
若上诉后结果仍不理想,还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再审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重新审查,需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等法定情形。
3、与行政机关协商
也可以尝试与行政机关进行协商,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赔偿诉求,看是否能达成和解协议。
行政官司打赢赔偿不支持后上诉,首先要确定上诉的法院。一般是向作出原审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然后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准备好上诉状。上诉状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等内容。
1、提交上诉材料
将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给上诉法院。上诉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上诉条件,会予以受理。
2、上诉审理
上诉审理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法院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3、等待判决结果
上诉审理结束后,法院会作出新的判决。如果上诉成功,可能会改判支持赔偿请求;如果上诉失败,可能需要考虑其他途径,如申请再审。
当行政官司赔偿不支持时,收集新证据至关重要。首先要明确原判决中赔偿不被支持的关键因素,围绕这些因素去寻找新证据。可以从行政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入手,收集相关的票据、鉴定报告等。
1、损失证据收集
比如因行政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要收集购买凭证、维修发票等。对于人身伤害,要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清单等。
2、证人证言
寻找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获取他们的证言。证人证言要真实、客观,能够证明行政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3、专业鉴定
对于一些复杂的损失,如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无形资产的损失等,可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作为新证据。
行政官司打赢赔偿不支持时,当事人有多种途径可以继续争取赔偿。无论是上诉、申请再审还是收集新证据,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操作。如果在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比如不清楚上诉状如何撰写、新证据的收集范围等,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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