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钱不给,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通过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生活中遇到借了钱不给的情况,首先可以考虑和平协商的方式。友好地与借款人沟通,了解其不还钱的原因。也许借款人确实存在暂时的资金困难,双方可以重新商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明确新的还款时间和方式等细节。这种方式成本低、效率高,还能避免伤害彼此感情。
如果协商没有取得效果,出借人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条件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一旦法院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提出书面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申请支付令不可行,那么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前,出借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证据越充分,胜诉的可能性就越大。然后撰写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
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如果借款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以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