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后能否要回来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转让符合法律规定且手续齐全,一般不能随意要回;若存在转让无效情形,如违反一户一宅、受让方不具备资格等,则有可能要回。以下将详细阐述相关情况。
宅基地转让后是否能要回来,要分情况来看。
1、符合法律规定且已完成转让
如果宅基地转让是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转让双方都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并且经过了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同时办理了合法的审批和过户手续,那么这种转让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转让方一般不能随意要回宅基地。因为合法的转让行为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应当遵守约定。例如,甲将自己闲置的宅基地转让给同村的乙,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经过了村委会的同意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之后甲就不能无故要求收回宅基地。
2、转让行为无效
若转让行为存在违法情形,比如将宅基地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受让方已经拥有宅基地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又或者转让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等,那么转让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一旦转让行为被确认无效,转让方就有可能要回宅基地。例如,丙将宅基地转让给外村人丁,这种转让违反了法律规定,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转让无效,从而要回宅基地。
宅基地转让给非本村人通常是可以要回来的。
1、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给非本村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将宅基地转让给非本村人,违反了这一规定,这种转让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A村的戊将宅基地转让给B村的己,由于己不属于A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转让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要回的途径
转让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一旦判决转让合同无效,受让方应当返还宅基地,转让方则需要返还受让方支付的转让款。同时,如果受让方在宅基地上进行了建设等行为,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偿或赔偿。
宅基地转让后拆迁,原户主能否要补偿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转让有效情况
如果宅基地转让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拆迁补偿通常归受让方所有。因为受让方已经合法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拆迁时,其作为宅基地的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例如,同村的庚将宅基地转让给辛,转让手续齐全合法,拆迁时,辛可以获得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款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等。
2、转让无效情况
若转让行为被认定为无效,原户主可能有权要求部分补偿。一方面,原户主仍然是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对于宅基地的补偿部分,原户主可能有权主张。另一方面,对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如果受让方在建设过程中有投入,可能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分配。例如,壬将宅基地转让给外村人癸,转让无效,拆迁时,宅基地的补偿款可能会判给壬,而地上房屋等附着物的补偿可能会根据双方的责任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宅基地转让能否要回来以及转让后拆迁原户主能否要补偿等问题,都需要依据转让行为的合法性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转让协议不规范、拆迁补偿分配有争议等更多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宅基地转让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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