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后,若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购房者即可退房;若合同未约定,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退房。
在房地产交易中,开发商延期交房是较为常见的问题,而关于多久可以退房需要分情况来看。
合同约定优先。在购房合同中,通常会对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延期交房的相关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其中可能就包含了延期交房达到一定期限后购房者的退房权利。比如合同可能约定开发商延期交房超过60天,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只要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了合同约定的可退房期限,购房者就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行使退房的权利。这种约定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自治,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对延期交房退房的期限作出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需要先对开发商进行催告。催告就是购房者以书面或其他合理方式告知开发商,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交房。经催告后,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同时规定了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一般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发商延期交房之日起一年内。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在知道开发商延期交房后一年内没有行使解除权,那么可能会丧失通过法律途径退房的权利。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决定退房时,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比如书面通知开发商等。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催告通知、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证明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