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时,利息是否支持需分情况。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一般也会支持利息;若工程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及利息通常不被支持。利息的计算标准和起算时间也有相应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时,利息是否支持不能一概而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在此情况下,对于利息的主张通常是会得到支持的。
1、工程验收合格情形
当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利息,符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因为承包人投入了人力、物力完成工程建设,虽然合同无效,但工程已达到合格标准,发包人实际受益,理应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及利息。例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乙公司请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利息,法院一般会支持。
2、工程验收不合格情形
如果建设工程不合格且修复后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及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工程质量不达标,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因自己的过错行为获得利益。
在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且支持利息的情况下,利息的计算标准也有相关规定。
1、有约定情形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例如,合同约定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可以按照此标准计算。
2、无约定情形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这样可以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资金占用损失得到合理补偿。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利息的起算时间也很关键。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
利息从交付之日起算。因为工程交付后,发包人已实际占有和使用该工程,此时开始计算利息符合实际情况。例如,工程于2023年1月1日交付,那么利息就从该日起开始计算。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
利息从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表明其已完成工程建设并要求结算,此时开始计算利息是合理的。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
利息从当事人起诉之日起算。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双方未就工程价款达成一致,承包人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从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时利息的处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是否支持、计算标准和起算时间等。在实际法律事务中,还可能存在工程质量争议、合同条款解释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遇到法律难题,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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