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诈骗一般不直接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是可能涉及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罪名。若要将其与合同诈骗关联,需符合合同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特征,同时这里的合同应是经济合同,而非单纯的劳动合同。
要明确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范畴。合同诈骗罪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之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这里的合同主要是指经济合同,具有财产内容、体现市场交易关系,而劳动合同主要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合同诈骗罪所指的合同类型。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存在与劳动合同相关的诈骗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情形。比如,诈骗方以签订所谓的“合作合同”“劳务外包合同”等具有经济交易性质的合同为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虚构事实可能包括虚构公司业务规模、项目前景等;隐瞒真相可能是隐瞒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困境等。
从非法占有目的来看,如果诈骗方在签订合同前就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能力,只是想骗取对方的财物,如收取劳动者的保证金、押金后逃匿,或者以支付工资为诱饵,骗取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后拒不支付报酬且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等,就可能涉及诈骗犯罪。
同时,数额也是认定合同诈骗罪的重要因素。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如果涉及劳动合同诈骗行为符合上述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数额标准,就可能被定性为合同诈骗罪。但如果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以其他罪名论处,如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