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交保险,赔偿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计算。若员工以公司未交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还可能需补缴社保费用、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等。具体赔偿数额受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影响。
公司不给员工交保险,其赔偿情况并非固定统一金额,需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1、经济补偿
若员工以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补缴社保费用
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具体补缴金额会根据当地社保政策、员工工资基数等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补缴的费用包括单位应缴纳部分和个人应缴纳部分,单位还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3、赔偿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如果因为公司未缴纳失业保险,导致员工失业后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公司需要赔偿员工相应的损失。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通常根据当地规定执行,一般与员工的缴费年限等有关。
当公司未交保险,员工主动离职时,赔偿标准主要围绕经济补偿展开。
1、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
员工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主动离职,可获得经济补偿。如上述提到的,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例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5个月,公司应支付3.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工资基数的确定
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员工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法律程序保障
若员工与公司就经济补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情况等。
公司一直没给员工交保险,赔偿方式是多方面的。
1、追溯补缴社保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为员工补缴自用工之日起的社保费用。补缴的起止时间从员工入职公司开始计算,直至当前。补缴金额按照当地社保政策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来确定。例如,当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若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单位每月应补缴的养老保险费用就是5000×16% = 800元,个人部分为5000×8% = 400元。
2、支付经济补偿
同样,如果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假设员工在公司工作了10年,其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的经济补偿就是10×6000 = 60000元。
3、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上述常见赔偿情况外,如果因为公司未交保险给员工造成了其他损失,如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等,公司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
综上所述,公司不给交保险的赔偿涉及多种情况和因素,具体赔偿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比如公司未交保险导致员工工伤无法获得赔偿该如何处理,不同地区社保补缴政策差异对赔偿有何影响等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法律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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