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受伤,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再根据责任比例和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
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确定赔偿范围。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即孩子因受伤治疗所花费的费用,需有正规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护理费,如果孩子受伤需要专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护理期限和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会影响护理费的数额。交通费,是指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如果孩子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比如轮椅、假肢等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关于赔偿的流程。家长可以先与学校和相关责任方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事故现场的照片或视频等,以便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