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买房子违约金过高,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购房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为购房者在面对过高违约金时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当事人需要证明违约金过高。一般来说,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比如,购房者因卖方违约,虽然合同约定了高额违约金,但实际遭受的损失可能只是定金利息、寻找新房源的合理费用等,若违约金远远超过这些实际损失,就可能被认定为过高。
要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请求调整。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提出请求时,要明确表达希望降低违约金的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违约金过高的事实。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调整。通常不会直接按照当事人的请求将违约金降低到其期望的数额,而是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违约金数额会更符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既能够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又不会让违约方承担不合理的过高责任。
为了避免在购房过程中出现违约金过高的争议,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对于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充分了解。如果认为违约金条款不合理,可以与卖方进行协商修改,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