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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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给利息算不算违法行为

2025-10-14 11: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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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俊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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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谊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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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不给利息是否算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利息,借款人不支付利息则构成违约,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合同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一般情况下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此时不给利息不违法。

在借贷关系中,利息的约定和支付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若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利息的支付方式、利率等内容,借款人就有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义务。当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时,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不给利息是违法行为,因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

而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虽然约定了但约定不明确且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同时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那么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此时,借款人不给利息并不违法。

例如,甲向乙借款1万元,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年利率为5%,借款期限为1年。到期后甲未支付利息,那么甲的行为就构成违约,乙可以依法要求甲支付利息。相反,如果甲和乙是朋友关系,甲向乙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那么乙就不能要求甲支付利息,甲不给利息也不违法。

借款不给利息算不算违法行为(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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