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拿到谅解书后,在处理时可以从宽。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能会视情况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建议从轻量刑;审判阶段,法院会将谅解书作为从轻量刑的重要情节予以考虑。
在盗窃罪中,谅解书是指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的书面文件。它反映了被害人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犯罪行为对社会关系的修复情况,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
在侦查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虽然盗窃罪通常达不到这样的特殊条件,但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并且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公安机关也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较为轻缓的措施,甚至撤销案件。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书,检察院可能会综合全案情况,认为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从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即使提起公诉,检察院也会在量刑建议中,考虑到谅解书这一情节,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在审判阶段,法院会将谅解书作为重要的量刑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不过,对于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所以,在盗窃罪的审判中,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对有谅解书的被告人从轻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