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几千万被判二十年是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的判决。
在我国,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诈骗几千万的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司法实践中,诈骗数额达到几千万属于极其严重的犯罪情形。不过,具体量刑并非仅依据诈骗数额这一个因素。法官在量刑时会全面考量案件的各种情节。
一方面,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比如具有自首、立功表现,或者在案发后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适当从轻处罚。但由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从轻处罚后仍可能被判处较长刑期。
另一方面,若犯罪嫌疑人存在加重处罚的情节,例如诈骗的是扶贫、救灾等特定款物,或者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又或者是惯犯、流窜作案等,那么就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当诈骗数额达到几千万时,原本对应的量刑幅度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最终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可能是法院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后,认为犯罪行为虽然极其严重,但尚未达到判处无期徒刑的程度,所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选择了二十年这一相对较重的刑期,以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