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通常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如果在法院判决后,隐匿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共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隐匿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在民事层面进行处理,通过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方式来平衡双方权益。
如果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一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作出了分割财产的判决,而隐匿财产的一方有能力执行该判决却拒不执行,就可能触犯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是否有能力执行、是否存在故意隐匿财产等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此,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本身通常不会判刑,但如果涉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等情况,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