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初婚一样,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同时需排除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
在法律上,二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是认定共同财产的时间界限,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之日起,到婚姻关系依法解除或一方死亡时止。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了解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比如夫妻双方在工作中获得的工资收入、加班费、奖金以及从事兼职等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双方共同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像夫妻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专利的许可使用费等。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比如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继承了父母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只归该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排除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初婚还是二婚,婚前个人拥有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也属于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二婚夫妻在认定共同财产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准确判断,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