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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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5-10-12 20: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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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军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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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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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簿是证明个人身份和户籍信息的重要证件。身份证是全国通用的个人身份识别凭证,能准确显示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户口簿则记录了家庭的户籍信息,对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确认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家庭关系等有重要作用。

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关键材料。结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是婚姻关系得到法律认可的重要凭证。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要提供结婚证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确实存在,并且是经过合法登记的。

离婚协议书是办理协议离婚必不可少的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子女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财产及债务处理则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等。一份详细、明确的离婚协议书有助于避免离婚后双方因这些问题产生纠纷。

照片用于办理离婚登记时贴在相关文件上。通常要求是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要清晰、符合规定的尺寸和格式要求。

不同地区的民政局可能还会有一些细微的要求差异,比如有的地方可能还需要提供离婚声明书等。所以在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最好先电话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需要的材料,顺利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0)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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