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拒绝出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若男方是原告且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若男方是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男方作为原告拒绝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没有合理的理由而不出庭,法院一般会按撤诉处理,此次离婚诉讼就会终结。
如果男方作为被告拒绝出庭。若男方有正当理由,比如因重大疾病住院无法到庭等,男方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并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而如果男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不过,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到人身关系,为了慎重处理,法院在第一次诉讼时如果被告缺席,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但如果女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存在重婚、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即使男方不出庭,法院也可能会判决离婚。
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还可以对其拘传。不过在离婚案件中,拘传的情况相对较少。在男方拒绝出庭的情况下,女方需要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