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无过错女方坚持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仍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是离婚时的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在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不会进行分割。这是基于财产的属性,个人财产具有特定的人身依附性或在婚前就已确定归属,所以在离婚时不纳入分割范围。
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倡导双方自行协商。因为双方最清楚财产的来源、使用情况以及各自的需求,通过协商达成的分割方案往往更能符合双方的意愿。
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人民法院会介入处理。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虽然男方无过错,但女方坚持离婚,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例如,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会适当考虑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给予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适当倾斜;同时,也会考虑女方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照顾;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也会得到相应的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考虑财产的具体情况,如财产的来源、数量、使用状况等。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财产的积累贡献较大,法院也会在分割时予以适当考虑。财产分割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