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罂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若持有数量较大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为。
罂粟是制取毒品的主要原料,同时其提取物也是多种镇静剂的来源,如吗啡、蒂巴因、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在我国,对罂粟的管控十分严格。
从治安管理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持有少量罂粟幼苗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例如,某人在自家院子里私自种植了少量罂粟幼苗,在未成熟前被发现,这种持有少量罂粟幼苗的行为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从刑事犯罪层面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其他毒品”就包括罂粟提炼的毒品成分。如果非法持有大量罂粟,且有将其用于提炼毒品等犯罪目的的可能,就会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相关罪名。
非法持有罂粟无论是从治安管理角度还是刑事法律角度,都是不被允许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这体现了我国打击毒品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健康的决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