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协议书要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等条件,且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明确具体的约定事项、违约责任等内容,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协议书在内容和形式上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从内容方面来看,其约定的事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的内容,像限制一方的社交自由等,这类约定是无效的。
婚姻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关键要素。一是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以明确协议的主体。二是要详细写明具体的约定事项,比如财产的分配,要清晰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并明确各自的归属。对于债务问题,也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以及如何分担。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约定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探视权等内容。
协议中最好明确违约责任。当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时,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这有助于保障协议的顺利履行。同时,婚姻协议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为书面形式更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在形式上,双方需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签字是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确认,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婚姻协议书可能需要进行公证,公证后的协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但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即使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为了确保婚姻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在起草和签订协议时,如有必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避免因协议内容或形式存在瑕疵而导致协议无效或无法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