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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办理

2025-10-09 1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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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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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领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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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根据不同情况而定。若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一般归首付方所有,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首付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处理要考虑多种因素。

情况一: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大概率归男方,但男方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情况二: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或者将房产出售后分割所得款项等。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情况三: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若首付是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的,那么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同样适用上述关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处理方式。若双方父母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会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处理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房产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还贷情况等多种因素,以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

婚前首付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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