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的,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法律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和考量因素。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生活和情感上对母亲的依赖度较高,母亲能够给予更细致的照顾和关爱。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物质方面的保障,也包括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精神层面的因素。抚养条件则涉及到是否有稳定的生活环境、是否有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等。例如,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而另一方工作不稳定,经常需要出差,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那么前者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更有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通过适当的方式询问孩子的意见,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同时也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