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转道追尾后面车后,应按以下步骤处理:先确保安全,设置警示标志;接着拍照留证,然后报警和报保险;配合交警调查,明确事故责任;最后根据责任认定进行理赔。
当在左转道发生追尾后面车的情况时,首先要做的是保障自身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在车辆能够移动的情况下,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安全地带,比如应急车道或者路边。若车辆无法移动,应立即打开危险警示灯(双闪灯),并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处放置三角警示标志,一般在城市道路应放置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高速公路上则要放置在车后150米以外,以此警示后方车辆,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之后,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留证。拍摄的照片应能清晰反映事故的全貌,包括车辆的位置、碰撞部位、刹车痕迹、交通标志和标线等。这些照片将作为后续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拍照完成后,要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同时,也要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告知保险公司事故的发生经过。
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当事人事故发生的过程。当事人应如实配合交警的调查,提供准确的信息。交警会根据现场勘查和调查情况,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
根据责任认定结果进行理赔。如果是自己的全责,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等,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担损失。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依法依规处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