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规定的罪名,其判刑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处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该条法律明确,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主观要件
行为人必须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里的“明知”包括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比如,若他人明确告知行为人其要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行为人仍提供帮助,这属于确切知道;若从一些明显的迹象可以推断出他人可能利用网络犯罪,行为人却依然提供帮助,这则属于应当知道。
2、客观行为
帮助行为的范围较广,涵盖了技术支持和其他辅助帮助。技术支持如为犯罪活动搭建网站、提供网络空间等;其他帮助像为网络赌博平台进行广告推广,或者为诈骗分子提供支付结算渠道等。
3、情节严重标准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都属于情节严重。
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情节严重,对于准确量刑至关重要。
1、数量标准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就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这是因为为多个对象提供帮助,意味着其帮助行为的影响范围更广,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例如,行为人同时为三个不同的网络诈骗团伙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这就增加了更多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可能性。
2、金额标准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均认定为情节严重。支付结算金额反映了帮助行为涉及的犯罪资金规模,金额越大,说明犯罪活动的规模和危害程度越高;投放广告资金和违法所得也从不同角度体现了帮助行为的获利情况和对犯罪活动的推动作用。
3、过往违法及后果标准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表明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屡教不改,应认定为情节严重。若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如导致多人自杀、重大财产损失等,也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其他犯罪存在诸多区别。
1、与诈骗罪的区别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人主要是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帮助,其本身并不直接实施诈骗行为。而诈骗罪的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直接骗取他人财物。例如,在网络诈骗案件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行为人可能只是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支付结算渠道,而诈骗分子则是具体实施编造虚假信息、诱导被害人转账等诈骗行为。
2、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区别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者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行为。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侧重于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比如,前者是自己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信息的发布,后者是为他人的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或其他辅助支持。
3、量刑区别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诈骗罪根据诈骗金额和情节不同,量刑跨度较大,从拘役、管制到无期徒刑不等;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在具体量刑时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进行综合判断。
综上所述,了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判刑标准、情节严重的认定以及与其他犯罪的区别,对于准确适用法律、打击此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共同犯罪认定、帮助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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