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赔偿金拿到的时间并不固定,短则一两个月,长则可能数月甚至更久,受案件复杂程度、用人单位态度等多种因素影响。
劳动仲裁案件从立案到作出裁决有法定的时间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从仲裁立案到拿到裁决书一般在四十五天内,最长不超过六十天。如果劳动者胜诉且裁决书中明确了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接下来就进入执行阶段。
若用人单位在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主动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很快就能拿到。但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选择上诉,将案件引入法院一审程序。法院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通常是六个月,简易程序是三个月。若用人单位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能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审理期限一般是三个月。这一系列的诉讼流程会让劳动者拿到赔偿金的时间大大延长。
即使没有进入法院诉讼程序,若用人单位不主动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也需要时间,其执行效率受多种因素影响,如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等。如果用人单位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相对顺利,劳动者可能较快拿到赔偿金;若用人单位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资产等,执行难度增大,拿到赔偿金的时间就会更久。劳动仲裁赔偿金的拿到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受到诸多环节和因素的综合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