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工资不给主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从基本劳动权益保障的角度,对用人单位按时支付工资作出了强制要求,老板欠工资不给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此规定,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有相关规定。该法第三十条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同时,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进一步强化了对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权利的保护,明确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如果老板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该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恶意欠薪行为的严厉打击,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