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纳税申报需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完成。
明确纳税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对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税率统一为20%。例如,张三转让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转让收入为100万元,股权原值为60万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如中介费用、评估费用等)为5万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60-5 = 35万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5×20% = 7万元。
关于纳税申报的时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以股权抵偿债务等行为已完成的;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纳税地点也有明确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纳税人要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纳税人有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如果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会面临相应的税务处罚。同时,税务机关也会加强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对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有权进行核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