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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股权转让的印花税怎么交的

2025-10-07 11: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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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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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诚(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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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股权转让的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税率为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纳税主体为股权转让合同的立据人,双方都需缴纳。一般在书立或领受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可通过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贴花、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按期汇总缴纳等方式完成纳税。

首先来明确外资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税收法规,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对于外资股权转让,其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的范畴。

税率方面,外资股权转让印花税适用的税率为万分之五。也就是说,股权转让合同中所载的金额按照万分之五计算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例如,若股权转让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那么双方各自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为1000万×0.0005 = 5000元。

纳税主体,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无论是外资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还是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个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只要涉及到产权转移书据,相关方都要履行纳税义务。

纳税时间和地点,印花税一般是在书立或领受应税凭证时缴纳。对于外资股权转让合同,就是在合同签订时。纳税地点通常是当地的税务机关。

缴纳方式,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贴花,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地点购买印花税票,然后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另一种是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当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时,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或完税证代替贴花的方式缴纳印花税。还可以选择按期汇总缴纳,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

外资股权转让的印花税怎么交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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