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报案流程一般为准备报案材料、选择报案机关、前往报案并陈述情况、配合调查、等待结果反馈。
要准备好报案材料。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充足且准确的材料能让警方更快速地了解案件情况。材料主要包括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等;能证明合同存在的证据,像书面合同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凭证,例如转账记录、交货凭证等;以及能说明对方存在诈骗行为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
其次,选择合适的报案机关。通常合同诈骗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其管辖。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向哪个具体的公安机关报案。
然后,前往报案机关进行报案。到达报案机关后,要向接待人员详细、准确地陈述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合同的主要内容、履行情况以及对方实施诈骗行为的具体表现等。在陈述过程中要保持冷静,条理清晰,确保警方能够全面了解案情。
接着,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警方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据材料,或者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要按照警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和配合。同时,要如实回答警方的问题,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最后,等待结果反馈。警方在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立案侦查;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会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报案人。报案人如果对不立案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整个过程中,要保持与警方的沟通,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