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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买卖风险具体有什么

2025-10-07 01: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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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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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品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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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风险主要有无法过户风险、合同效力风险、政府收回风险、质量与配套不足风险等。

无法过户风险。经济适用房有严格的上市交易时间限制,一般需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若在限制期内进行买卖,由于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意味着购房者虽支付了房款并入住房屋,但房屋产权仍登记在卖方名下,卖方可能因房价上涨等因素,产生违约念头,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合同效力风险。在不符合交易条件时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其效力可能存在争议。部分法院可能会认定此类合同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相关规定,从而判定合同无效。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购房者需返还房屋,卖方返还房款,这将给购房者带来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

政府收回风险。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若卖方在出售房屋时隐瞒了一些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情况,或者在出售后被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政府有权按照规定收回该经济适用房。此时,购房者将面临失去房屋的风险,且可能难以从卖方处获得足额赔偿。

质量与配套不足风险。部分经济适用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因资金、成本等因素,导致房屋质量、小区配套设施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如房屋建筑质量不达标、小区绿化和公共设施不完善等。购房者在购买时可能未充分了解这些情况,入住后才发现问题,影响居住体验和生活质量。

后续补缴费用风险。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通常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具体的补缴标准和金额可能因地区而异,且可能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购房者在购买前若未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费用标准,可能会在交易过程中面临额外的经济负担。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风险具体有什么(0)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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