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后保释金即取保候审保证金,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退回。
首先要明确保释金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应的是取保候审保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对于判缓刑的情况,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经过了法院的审判并被处以缓刑刑罚,此时其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自然解除。当取保候审解除时,执行机关会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指定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部分没收或者全部没收。例如,被取保候审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执行机关就有权决定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而若被取保候审人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都严格遵守规定,在缓刑判决生效、取保候审解除后,就可以顺利地凭借相关通知或法律文书去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这一规定保障了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促使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法律规定,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