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两千元以上通常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具体量刑会受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犯罪情节等因素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所以盗窃两千元以上通常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会构成盗窃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一些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比如是初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可能会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
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一些加重处罚的情节,如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等,或者是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在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对于盗窃两千元以上的判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