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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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与后发性赔偿区别

2026-02-15 13: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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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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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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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指因人身受到侵害而应获得赔偿的各类项目,涵盖即时发生的和后续可能发生的赔偿内容;而后发性赔偿是指在人身损害事件发生后,因损害后果具有一定潜伏期或在后续治疗过程中才显现出来的赔偿,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中的一部分。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含多个方面。一般来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这些费用是在人身损害发生后,为了治疗伤痛、弥补因受伤导致的收入损失等而产生的。例如,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伤者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护理人员的费用以及因无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等都属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此外,若造成残疾,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导致受害人死亡,赔偿范围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后发性赔偿则具有特殊性。它主要针对那些在人身损害发生当时未能及时发现或确定,而是在后续一段时间内逐渐显现出来的损害后果所进行的赔偿。比如,一些头部受伤可能在受伤当时症状不明显,但经过一段时间后出现了后遗症,如头痛、记忆力减退等,由此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因后遗症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所造成的收入损失等就属于后发性赔偿的范畴。后发性赔偿的关键在于损害后果的滞后性和不确定性。它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中的一个特殊部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专业的鉴定和评估来确定赔偿的金额和范围。

两者的区别在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包含了即时赔偿和后发性赔偿等所有与人身损害相关的赔偿项目;而后发性赔偿更侧重于强调损害后果的滞后性和后续性,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中的特定组成部分。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与后发性赔偿区别(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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