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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遂和未遂的教唆区别是什么

2026-02-14 11: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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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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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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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遂与未遂的教唆在概念、性质、可罚性依据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教唆未遂是指教唆者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者未犯被教唆之罪;未遂的教唆是指教唆者故意教唆他人实施不可能既遂的犯罪行为。

首先来看两者的概念。教唆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教唆者主观上有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并实施犯罪的故意,也实施了教唆行为,但被教唆者没有按其教唆去实施犯罪,可能根本没接受教唆,或者虽接受但未实施犯罪行为等。例如,甲教唆乙去盗窃,乙拒绝了甲的教唆,这就属于教唆未遂。

而未遂的教唆是教唆者明知所教唆的行为不可能达到既遂状态却仍教唆他人实施。比如,甲明知某仓库中没有值钱财物,却教唆乙去该仓库盗窃,乙信以为真去实施盗窃行为。在乙实施盗窃行为过程中,由于客观上仓库内无财物,乙不可能达成盗窃的既遂结果,这就是典型的未遂的教唆。

从性质上分析,教唆未遂本质上是教唆行为本身未成功引发预期的犯罪结果,重点在于教唆行为与被教唆者的行为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未达成;未遂的教唆侧重于教唆者对犯罪结果能否既遂有明确认知,且其教唆行为从一开始就注定无法导致既遂。

从可罚性依据来看,教唆未遂中,教唆行为具有对法益侵害的潜在危险,所以刑法规定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肯定了教唆行为的可罚性;对于未遂的教唆可罚性存在争议。部分观点认为其具有教唆故意和教唆行为,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应处罚;也有观点觉得其行为不会造成实质危害结果,不具有可罚性。

综上所述,教唆未遂和未遂的教唆虽然都涉及教唆行为和未达成既遂的情况,但二者在概念内涵、行为性质、法律评价等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准确区分这两种情形,对于正确认定教唆者的刑事责任,实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至关重要。

教唆未遂和未遂的教唆区别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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