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四岁的人犯法,民事赔偿责任一般由其监护人承担。
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通常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因为他们在心智和认知能力上尚未完全成熟,缺乏对自己行为的完全理解和控制能力。
当未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并导致他人遭受损失时,由于其自身往往没有独立的财产和经济能力来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法律规定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一方面是基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他们应当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防止其实施侵权行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受害人能够获得实际的赔偿,弥补其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不过,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如果未成年人本人有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例如,未成年人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拥有了一定的财产,那么可以先用这部分财产来支付赔偿费用。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存在过错,比如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那么这些教育机构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总之,对于未满十四岁的人犯法的赔偿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和赔偿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