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偿金的分配需根据具体赔偿项目而定。丧葬补助金用于丧葬事宜支出;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参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配。伤残赔偿金等通常归受工伤的职工本人所有。
首先来了解一下工伤事故赔偿的主要项目。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项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才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医疗费:这部分费用是用于治疗工伤职工伤病的,实际支出多少赔偿多少,不存在分配问题,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用于支付治疗费用。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部分工资是对工伤职工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收入的补偿,自然归工伤职工本人所有。
伤残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的一种补偿,目的是弥补其因伤残而在未来生活和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损失,所以伤残补助金应归工伤职工个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后续的医疗需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其再就业可能面临困难的补偿,都归工伤职工本人。
当职工因工死亡时,赔偿项目有所不同。丧葬补助金:是用于支付职工丧葬事宜的费用,一般由负责办理丧葬事务的亲属掌握和使用,用于丧葬过程中的各项开支,如火化费、骨灰盒费、墓地费等。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这部分抚恤金是专门给特定亲属的,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条件进行发放。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该补助金的分配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通常参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分配。一般会综合考虑各继承人与死者的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