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被辞退赔偿金的计算与工作年限、月工资相关。需先判断是单位不续签还是员工不续签,若单位不续签,通常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则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要明确合同到期时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
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上述例子中,若单位是违法解除合同,那么赔偿金就是17500×2 = 35000元。
另外,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又分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在计算月工资时,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