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一般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诉讼代理人)、证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等。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各类诉讼活动时,需要向法院提供一系列必要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是必不可少的。营业执照是公司合法经营的凭证,它记录了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等。法院通过审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能够确认公司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具备参与诉讼的基本条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也是重要的材料之一。这份证明文件用于明确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它通常需要加盖公司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法定代表人在诉讼过程中代表公司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其行为对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则进一步证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法院需要核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确保其能够合法地代表公司进行诉讼活动。
如果公司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范围,例如是否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以表明公司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是真实有效的。
此外,证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样关键。这些证据是支持公司诉讼主张的依据,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证据的形式和内容会有所不同。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可能需要提供合同文本、履行合同的相关凭证、沟通记录等;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可能需要提供侵权行为的证据、损失的证明等。证据材料的充分性和关联性直接影响到公司在诉讼中的胜诉几率。
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还会根据具体案件要求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因此,公司在参与诉讼前,最好向受诉法院咨询详细的资料清单,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