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注销但还有欠款未还,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公司注销时存在清算瑕疵,可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清偿责任;若有股东或第三人对债务作出承诺,可要求其履行承诺;还需关注公司注销时是否存在未依法进行清算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明确公司注销后,其法人资格消灭,通常不能再以公司为主体承担债务。但如果公司在注销过程中,清算义务人存在过错,比如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虚假清算等,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可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若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可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在公司注销时,有股东或者第三人对公司的债务作出了承担承诺,那么债权人可以依据该承诺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这种承诺可以是书面协议等形式。
如果发现公司注销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比如恶意逃避债务而注销公司,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注销登记等。同时,债权人在发现公司有注销迹象时,应及时申报债权,以保障自身权益。在公司注销前,债权人若得知公司即将清算,应按照清算组的通知和公告要求,及时申报债权。
此外,还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债权人要在诉讼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总之,公司注销后仍有欠款未还,债权人要通过合法途径,依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