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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董事会职权有哪些内容

2026-01-25 15: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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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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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的职权主要围绕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决定公司战略方向、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董事会的职权侧重于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有着明确划分。

股东会职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多项重要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这是公司发展的关键方向,关系到公司未来的业务领域和资源配置。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通过这种方式确保公司管理层和监督层的人员构成符合股东利益。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监督情况进行审查。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从财务角度对公司的运营进行把控。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以及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这些都涉及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融资安排。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这是关乎公司生死存亡和重大变革的决策。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修改章程意味着对公司基本规则的调整。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为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设定特殊职权提供了空间。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将股东会的决策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方案。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在股东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框架内,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具体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为股东会审议提供基础。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提出具体的操作建议。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为公司的重大变革做好前期规划。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合理安排公司的组织架构。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构建公司的管理团队。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同样允许公司根据自身特点赋予董事会额外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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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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