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指断了的伤残等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在九级或十级,但最终要以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
在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时,通常会区分工伤和非工伤(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两种不同的情形,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
在工伤鉴定中,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如果是无名指末节断离,这种情况一般符合十级伤残标准中“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这一条款。而如果是无名指一节以上断离,可能符合九级伤残标准中“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等相近描述的情况,但具体仍要结合实际的断离部位和程度来综合认定。
在非工伤的人身损害鉴定中,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对于无名指断离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断离后对手部整体功能的影响。比如,单纯的无名指断离,可能会因为对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的影响相对有限,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不过,如果断离导致手部功能严重受限,影响到抓握、精细动作等重要功能,也有可能评定为九级伤残。但这种功能影响的评估较为复杂,要通过专业的评估手段和方法来确定。
总之,无名指断了具体属于几级伤残不能简单一概而论,必须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结合受伤者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科学的鉴定后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1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
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4.2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