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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通知书多久发给家属

2026-01-24 04: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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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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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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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后,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拘留后通知家属的相关要求。该规定旨在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让家属及时知晓其情况。关于“无法通知”的情况,通常包括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被拘留人没有家属;被拘留人的家属无法联系等情形。在这些情况下,公安机关确实难以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到家属。对于“有碍侦查”的情形,一般是指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情况。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同伙可能在得知其被拘留后,采取销毁关键证据、威胁证人等行为,从而影响案件的侦查工作。不过,一旦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公安机关就必须立即通知家属。通知的方式,实践中一般是通过送达拘留通知书的形式,将通知书送交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家属不在当地,也可能会采用挂号信等方式邮寄送达。此外,在通知家属时,拘留通知书上会载明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等重要信息,以便家属了解具体情况。总之,及时通知家属是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的一项重要义务,这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谨,也保障了被拘留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拘留通知书多久发给家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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