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的总体应对措施包括伤害前预防、伤害发生时处理和伤害发生后维权三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伤害前预防。预防是避免人身伤害的重要环节。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安全意识,这是预防人身伤害的基础。例如,在出行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无论是步行、骑车还是驾车,都要时刻保持警惕,注意周围的交通状况。在公共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对于一些可能存在危险的活动,如参加体育比赛、进行高空作业等,要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进行适当的热身活动、佩戴必要的防护装备等。
其次是伤害发生时处理。当人身伤害不幸发生时,要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第一,要确保伤者的生命安全。如果伤者出现呼吸、心跳骤停等紧急情况,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第二,要保护好现场,这对于后续确定事故责任非常重要。尽量不要破坏现场的证据,如事故发生的位置、相关物品的摆放等。第三,及时通知伤者的家属或相关人员,让他们了解伤者的情况。同时,如果伤害是由他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要及时与侵权人或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保留好相关的对话记录。
最后是伤害发生后维权。在伤者的病情稳定后,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事故现场的照片和视频等,这些证据将是维权的关键。另一方面,可以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律程序,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