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需提交能证明身份、劳动关系、仲裁请求及相关事实的材料,常见有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提交合适的证明材料至关重要。首先是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若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则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这些材料能明确双方主体资格,是仲裁程序顺利开展的基础。
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中,劳动合同是最有力的证据。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它能清晰地表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的具体内容,如工作岗位、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若没有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也能作为重要证据。工资发放记录能体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而社保缴纳记录则反映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履行法定义务的事实,二者都能有力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很关键。这些证件通常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上面一般会有劳动者的姓名、照片、工作部门等信息,可直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考勤记录同样重要,它可以是电子考勤记录、纸质考勤表等,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从而间接证明劳动关系。
此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作为证据。与申请人一同工作的同事所提供的证言,能从侧面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还有一些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如业务往来邮件、工作任务安排、工作成果报告等,若能体现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过程,也可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总之,应尽可能收集全面、充分的证据,以增加仲裁请求获得支持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