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37天后申请保释(取保候审),如果符合条件,一般在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的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的会说明理由。但实际从申请到成功获得保释的时间会因具体情况而不同。
首先需要明确,在刑拘37天这个时间节点上,往往是处于侦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从申请到最终保释成功就是三天的时间。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保释要经历多个步骤。第一步是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这需要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阐述符合取保候审的理由,例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
第二步,办案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可能涉及对案件情况的再次核实、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评估等。如果案件情况复杂,涉及的证据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那么审查时间就可能会延长。
第三步,若申请获得批准,还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等。这些手续的办理也需要一定时间。所以,刑拘37天以后申请保释,从申请到最终成功保释的时间受案件复杂程度、办案机关工作效率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短至几天,也可能需要较长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