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被侦查机关怀疑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犯罪嫌疑人”这一称谓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和阶段属性。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概念主要适用于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当有一定的证据或线索表明某人可能实施了犯罪行为时,侦查机关(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会将其列为犯罪嫌疑人,并对其展开调查。
成为刑事犯罪嫌疑人并不意味着其必然实施了犯罪。在这个阶段,侦查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收集证据,以确定该人是否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享有一系列的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例如,有权获得律师的帮助,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等。同时,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对侦查人员的提问进行如实回答,但对于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随着刑事诉讼程序的推进,如果侦查机关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程中,该人仍然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只有当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后,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的称谓才会转变为被告人。
刑事犯罪嫌疑人是刑事诉讼中一个重要的角色定位,它体现了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以及对司法程序严谨性的要求,确保在未经过法定程序和审判确定有罪之前,任何人都不应被轻易认定为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