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债务人实在没有钱还时,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协商达成还款计划,给予一定宽限期,让其分期偿还;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即便债务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在其有财产时恢复执行;还可以关注债务人是否有到期债权、共有财产等,通过行使代位权等方式维护权益。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没有钱偿还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债权人可以尝试与债务人进行友好协商。因为债务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强行逼迫可能也无法达到收回欠款的目的。双方可以共同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计划,根据债务人的实际经济状况,确定分期还款的金额和时间节点。例如,债务人每月有一定的稳定收入,在扣除必要的生活开支后,剩余部分可以用于逐步偿还债务。这样既能让债务人有时间和能力去履行还款义务,也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债权人可以走法律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即使债务人目前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也不要轻易放弃。在获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进行处置。
另外,债权人还可以留意债务人是否存在到期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比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的货款债权,但一直不主张,债权人就可以通过代位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债务人存在与他人的共有财产,债权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分割共有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总之,在面对债务人没钱偿还的情况时,债权人要保持理性,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