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误伤”通常理解为非故意导致他人受伤,若符合过失情形,致人轻伤一级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若是符合故意伤害,但具有误伤情节,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我国刑法里,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主观故意性和伤害后果等因素,有不同的认定和量刑标准。
过失致人轻伤一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而对于过失致人轻伤的情况,并未纳入刑事犯罪的范畴。所以如果是在正常的生活、工作等场景中,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过失行为导致他人轻伤一级,通常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不过,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因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即使存在所谓的“误伤”情节,只要造成他人轻伤一级的后果,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该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量刑,比如伤害的手段、动机、行为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如果行为人有积极悔罪表现,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并积极赔偿,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甚至有可能适用缓刑。
总之,对于“误伤致人轻伤一级”的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性,进而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