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通常先由离婚夫妻协商达成一致,然后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再到孩子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最后到迁入地办理入户登记。
要明确离婚孩子户口迁移的前提是需要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主导办理。在离婚时,若通过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若通过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会对孩子抚养权作出明确判定。
接着是准备迁移户口所需的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携带离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抚养权归属证明等。抚养权归属证明,协议离婚的凭借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则用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之后是具体的迁移流程。第一步,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申请办理准迁证。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准迁证。第二步,持准迁证到孩子原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注明迁出情况,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一步,持户口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回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孩子的入户登记手续。迁入地派出所会将孩子的户口信息录入系统,完成户口迁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户口迁移政策和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建议先咨询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派出所,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迁移手续能够顺利进行。同时,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影响孩子的入学、医保等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