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和离婚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二者性质和适用情形不同,不存在绝对的哪个更有效的说法。在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情况下,其具有强制执行力;而离婚协议需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首先来了解一下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民事调解书。一旦民事调解书生效,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它不仅确认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着看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其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才会正式生效。然而,离婚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而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法院的生效判决后,才能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从效力范围来看,民事调解书是经过司法程序确认的,其效力受到法律的严格保障。而离婚协议虽然也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它的效力主要基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友好协商并自觉履行约定,离婚协议可以很好地解决离婚相关问题。但如果出现一方不履行的情况,民事调解书的优势就会更加明显。
综上所述,民事调解书和离婚协议在不同方面各有特点和优势,不能简单地评判哪个更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